6月24日,安檢站旅檢A區4通道X光機檢查員在執行8L9694次航班時,開機員在檢查旅客郭某的隨身行李時,X光機顯示其樂器箱里有仿真槍零部件圖像,隨即對郭某的行李進行開箱包檢查。經檢查,一把金屬仿真玩具槍分解成零部件重疊放在樂器箱子里,經詢問,郭某聲稱是很久以前放在里面的一直忘了拿出來。隨即安檢員對郭某人身及行李進行了二次檢查,未發現其他異常,并將此情況報告當日值班領導。經調查,郭某無其它不良行為,且不知玩具槍不能攜帶。安檢員向郭某解釋了該物品系違禁品,不能隨身攜帶和托運,郭某隨后做自棄處理。
根據民航局相關規定,安檢站溫馨提示:乘機時,請注意檢查自己攜帶的物品,槍支類武器(包括主要零部件)(軍用槍、公務用槍、民用槍、其他槍支及上述物品的仿真品)禁止旅客隨身攜帶和托運,必要時可向機場安檢咨詢。
安檢站 常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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